备注
大纲
《宁夏中学生预防与控制吸烟健康
教育活动》终期评估分析报告
课题负责人:   张学理
课题组成员:  元跃进    郝战平
 执  行  单 位:  宁夏回族自治区健康教育所
[摘要]  以学校为中心,以学生为参与主体,结合素质教育,课内课外互补,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增强活动的趣味性,使学生自觉选择不吸烟行为。干预学校学生对烟草有害健康的知识、态度较对照学校发生明显转变,吸烟行为有非常显著性差异(P<0.001)。家长积极参与,在劝阻孩子选择健康行为的同时,相互促进。干预学校与对照学校家长吸烟率有显著差异(P<0.05)。社区参与延伸了控烟环境。对今后在中学生中开展预防与控制吸烟健康教育活动有一定借鉴意义。

[关键词]  中学生    控制吸烟    健康教育    终期评估
            1997-2000年,我们在银川市两所中学、平罗县城一所中学实施了“中学生预防与控制吸烟健康教育活动”课题研究,并选择了三所相匹配的学校作为对照学校。干预学校采取以学校为中心、以学生为参与主体、家长和社区(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共同参与的活动方式;对照学校只参与基线调查和终期评估,不进行任何干预。终期评估结果显示,干预效果较为满意。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2000年9月对六所学校进行定量与定性研究。
1.2  方法:  我们选择了全程参与此项活动的初三和高三学生,采用随机整群抽样进行评估,每校两个班,共调查学生701人。定性评估采用与干预学校的领导、老师、部分学生家长和社区参与者座谈的形式。
1.3  问卷及填写方法:问卷由中健所项目办统一设计。内容包括学生一般情况,有关吸烟危害健康的相关知识、态度和行为等35个问题。填写方法由自治区健康教育所专业人员任调查员,向学生解释调查目的,学校老师、管理人员现场回避,由学生无记名自己填写。
1.4    统计方法: 定量研究所得出的资料采用统计软件EPI进行分析。
2.  结果
 2.1  调查对象的一般情况
    调查对象的年级、性别分布,干预学校与对照学校无明显差异。见表1、表2。
表1.    调查对象年级分布(%)
表2.  调查对象性别分布(%)
"2.2"
2.2  调查对象对烟草危害健康的认识
2.2.1  与吸烟有关的疾病:  绝大多数调查对象知道气管炎、肺癌与吸烟有关,了解冠心病与吸烟有关的相对较少。高三学生的知识知晓率高于初三学生,但无差异。干预学校与对照学校差异显著(P<0.05)。见表3。
表3  调查对象认为吸烟与下列疾病有关比例(%)
"2.2.2"
2.2.2    调查对象对烟草有害成份作用的认识:高三学生好于初三,但无显著差异。对照学校绝大多数学生不清楚,干预学校有明显趋向,二者有显著差异(P<0.05),见表4。
表4   调查对象对烟草中各有害成份对身体危害的知晓率(%)                                           (1)
表4   调查对象对烟草中各有害成份对身体危害的知晓率(%)                                       (2)
表4   调查对象对烟草中各有害成份对身体危害的知晓率(%)                                       (3)
"2.2.3"
2.2.3  调查对象对青少年吸烟与被动吸烟的认识:不管是干预学校还是对照学校,几乎所有调查对象都知道青少年吸烟比成人吸烟危害更大,被动吸烟有害健康。干预学校与对照学校无显著差异。见表5。
表5  调查对象对青少年吸烟与被动吸烟危害的知晓率(%)
"2.3"
2.3  调查学生对吸烟行为所持态度:认为是人际关系需要,高三学生显著高于初三学生;对“吸烟是成熟的表现”不接受;认为“在公共场所吸烟不文明”、“随着社会发展,吸烟的人越来越少”、“不吸烟将是新时尚”有明显趋向。高三学生与初三学生无明显差异,但干预学校与对照学校差异显著(P<0.05),见表6。
表6    调查对象对吸烟行为所持态度(%)
表6    调查对象对吸烟行为所持态度(%)
"2.4"
2.4  调查对象的吸烟行为
2.4.1  调查对象吸烟状况:随着学生年龄的增长,尝试吸烟率呈上升态势,干预学校与对照学校差异非常显著(P<0.001)。在尝试过吸烟的学生中,干预学校通过控烟健康教育活动,有85.9%的学生已戒烟,而对照学校有56.1%的学生再次吸烟。再次吸烟学生中约2/3不是每周都吸,1/3学生每周一次以上,干预学校与对照学校无明显差异。见表7。
         表7  调查对象的吸烟状况(%)
"2.4.2"
2.4.2  调查对象开始尝试吸烟年龄:调查对象开始尝试吸烟平均年龄约10岁。有57.6%的学生第一次尝试吸烟年龄在7-13岁。干预学校与对照学校无显著差异。
"2.4.3"
2.4.3  调查对象吸烟特点
2.4.3.1   调查对象吸烟时机:排在前三位依次顺序是:朋友聚会、情绪低落和他人递烟。干预学校与对照学校无差异。见表8。
         表8  调查对象的吸烟时机(%)
"2.4.3.2"
2.4.3.2   调查对象吸烟地点:初三学生吸烟多在较为隐蔽处,高三学生趋于公开化,干预学校与对照学校无差异。见表9。
         表9  调查对象吸烟地点(%)
"2.4.3.3"
2.4.3.3   调查对象吸烟形式: 中学生吸烟主要表现为群体行为,绝大部分是与同学一起吸,自己一人吸者不足20%,干预学校与对照学校无差异。见表10。
         表10  调查对象吸烟形式(%)
"2.4.3.4"
2.4.3.4  调查对象烟的来源: 主要是别人递和自己买,其次是从家里拿,干预学校与对照学校无差异。见表11。
         表11  调查对象吸烟来源(%)
"2.5"
2.5  调查学生吸烟行为影响因素
2.5.1  性别:男生吸烟率远远高于女生,有非常显著的差异(P<0.001)。见表12。
表12    男女生尝试吸烟比例(%)
"2.5.2"
2.5.2    学习成绩:学生学习成绩的上、中、下大致呈正态分布。成绩上等与中等尝试吸烟率无明显差异,但学习成绩差的学生尝试吸烟率明显高于前两者,有显著性差异(P<0.05)。干预学校与对照学校无明显差异。见表13。
表13    调查对象学习成绩与尝试吸烟比例(%)
"2.5.3"
2.5.3   零花钱:学生每周的零花钱与学生中尝试吸烟率成正比关系。两个相邻的零花钱组,学生尝试吸烟率无显著差异,但相隔组间有显著性差异(P<0.05)。见表14。
表14    调查对象每周零花钱与尝试吸烟率关系(%)
"2.5.4"
2.5.4   周围环境的影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及同学、老师是否吸烟与调查对象尝试吸烟率关系密切,有非常显著的差异(P<0.05)。干预学校与对照学校学生父母亲吸烟率与基线调查结果发生明显变化,有显著性差异(P<0.05)。父母亲、学校对学生吸烟行为所持态度基本上均为反对。调查对象对公共场所周围人吸烟的反应与成人无差异。见表15、16。
表15    周围人是否吸烟与调查对象尝试吸烟率比例(%)
表16    与调查对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吸烟率比例(%)
"2.5.5"
2.5.5   可能使调查对象放弃吸烟的因素:前5位主要影响因素(懂得吸烟的危害、丰富的课余生活、严厉的家教、严厉的校规、异性朋友的反对)的排列顺序,干预学校与对照学校、初三与高三均不相同。懂得吸烟的危害而放弃吸烟的比例并不占绝对优势;学会拒烟技巧而放弃吸烟,干预学校与对照学校没有差异。见表17。
  表17    可能使调查对象放弃吸烟的因素(%)
  表17    可能使调查对象放弃吸烟的因素(%)
"2.6"
2.6    调查对象在吸烟环境压力下的表现:大多数调查对象能主动劝阻与自己较为亲近的吸烟者,如父母亲;其次是同学朋友、亲戚、老师;陌生人则很少劝阻。这一特点在高三学生表现尤为明显。见表18。
表18    调查对象主动劝阻周围人吸烟情况(%)
"2.7"
2.7    调查对象有关吸烟有害健康知识的来源:依次排在前三位的,干预学校是学校、电视、书报杂志;对照学校是电视、书报杂志、社会控烟活动。见表19。
表19    调查对象获取烟草有害健康知识渠道(%)
"3"
3. 讨论
3.1  该方法一改过去灌输式教学和行政命令,采用以学校为中心,以学生为参与主体,结合素质教育,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增强活动的趣味性,使学生自愿选择不吸烟行为,使控烟工作具有长久生命力。家长的积极参与,在劝阻孩子选择健康行为的同时,相互促进,也降低了父母亲的吸烟率。社区参与延伸了控烟环境。
"3.2"
3.2  在学校开展烟草有害健康的知识教育非常必要。对吸烟行为所持态度,应以正面教育、正面引导为好。高中学生应注意培养在同学、朋友间建立健康的人际关系的能力。
"3.3"
3.3  从首次尝试吸烟年龄来看,有一半以上是发生在上中学之前。由此可见,学生控烟教育最好能从小学抓起,力争把吸烟信念和行为消灭在萌芽时期。学习成绩差、零花钱多的学生,是吸烟行为的高发人群和潜在危险人群。学生易受吸烟环境影响是诱发吸烟倾向的主要因素之一。
"3.4"
3.4  中小学生随处可买到或易从其它途径获得香烟是产生吸烟信念和行为的另一个主要因素,目前我国尚无有效措施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社区参与缺乏烟草、工商管理等部门,使社区控烟环境延伸缺乏力度。
"3.5"
3.5  在帮助学生放弃吸烟行为时,建议在积极宣传吸烟有害健康相关知识、丰富课余生活外,还应加强与家长联系,建立定期召开专题会制度,增加沟通;制定相应的校规做为保障;对高中学生应注意引导,帮助他们正确处理好与异性同学的关系,发挥异性同学的干预作用。
"3.6"
3.6  根据学生获得烟草知识渠道,建议在加强学校自身宣传教育外,还应通过相关部门,加大电视、报刊的控烟宣传力度。
"谢"
谢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