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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立法控烟营造有利环境的「无烟香港运动」
左伟国医生 BBS 太平绅士
香港吸烟与健康委员会主席
(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控烟法例十年发展概况
目前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关控烟的法例(《吸烟(公众卫生)条例》)最近一次修订是在1997年。修订最大的跃进在于全面禁止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以及将购物商场、银行及百货公司等室内公众地方列为非吸烟区。
然而,随着国际社会控烟趋势的发展及不断转变的本地环境,负责有关条例的特区政府政策局─卫生福利及食物局,在2001年提出修订此控烟条例的建议,建议内容主要是扩大法定禁烟区至所有室内工作间及食肆,以及烟包上印上彩色图像的健康忠告,以取代传统的黑白色纯文字忠告。
当时,政府有关部门就法例修订建议进行为期四个月的公众咨询工作,以收集公众对于立法加紧控烟工作的意向。往后三年,政府当局未有为修例作进一步行动。
直至2005年(今年)1月,有关当局终于正式向立法会提交有关修订「吸烟(公众卫生)条例」的具体建议,意味着特区政府对进一步收紧控烟法例,以保障市民免受二手烟害的决心。至此,修订法例的焦点落在如何促使立法会全面通过当局提交的各项修订建议条文,以及取得市民对条例的支持两项主要问题上。
收紧控烟法的阻力
香港在修订控烟法路途上所面对的问题,事实上与世界各地所遇的阻力相当一致。压力主要来自两方面;
反对声音主要来自政府建议禁烟场所的经营者,当中以饮食及娱乐场所的反对力量最大。业界所持的理据是担心营业额可能因禁烟条例而下跌。
(2)烟草商及其资助的机构
面对立法控烟的国际大趋势,烟草商即凭着其雄厚的财力,利用亚洲区内大部份政府、非政府及控烟组织缺乏资源的弱点,乘机透过给予金钱资助而自我宣传为「具责任心的企业公民」,以图混淆公众视听,削弱立法控烟的力量。
为立法控烟营造有利环境
香港吸烟与健康委员会作为专责控烟的非政府组织,一直视推动政府进一步立法控制烟草祸害,尤其是二手烟对非吸烟者的危害为重要的工作使命。从特区政府在2001年曾试图修改现行控烟法例的工作,最终被搁置一事上,委员会分析非政府组织在推动落实控烟法例的工作上,可担当团结社会各界力量,为立法控烟营造有利环境的角色。
非政府组织推动立法控烟的策略
要达致上述的目标,委员会订出下列三项工作策略:
据2003年特区政府公布的统计数字显示,香港的吸烟人口比率只有14.4%,是全球吸烟率最低的城市之一。对于一个85%市民均无吸烟习惯的地区而言,纯以吸烟者为对象,推广不吸烟及戒烟讯息,固然不能触动大部份不吸烟者对吸烟问题的关注。故此,让市民大众知悉及关注吸烟非单纯吸烟者个人行为,其影响所及,足以危害一众不吸烟者的健康甚至宝贵的性命,是往后营造有利立法控烟环境的第一步工作,亦是关键性的一环。
虽然全球各地的医学报告均已证实吸烟及二手烟的祸害,但至今烟草产品仍然是合法销售的商品。基于吸烟成瘾的问题,吸烟者为求争取自由吸烟的空间,对立法控烟构成不少阻力。
然而,基于公众健康及生命必须受保障的大前题下,不吸烟者不受二手烟侵害的权利必须受尊重。故此,在进行立法控烟的过程上只有获得大部份不吸烟市民的支持,以抗衡反对声音,才可营造有利于立法的大环境。
立法控烟会带来种种执法的问题。故此,委员会认为长远目标是缔造无烟文化,让无烟讯息融入市民的生活当中。
「无烟香港运动」
为达致营造有利于修订控烟条例的大环境,委员会在今年开始策动一项以「无烟香港」为主题的运动。运动主要分为三个层面:
委员会在过去十一年先后推出13辑宣传片向市民传递有关吸烟祸害的讯息,但宣传手法主要以说教式为主。为了唤起市民对立法控烟重要性的关注,委员会以崭新手法拍摄一辑合共两出之宣传片。随即引起社会各界,包括吸烟者及不吸烟者对二手烟问题的讨论。
委员会相信必须团结社会各界力量,透过不同组织及界别的联系网络,方能让无烟讯息有效及迅速渗入社会各个阶层,形成有利于通过修订控烟法例的环境。故此,「无烟香港」运动的核心工作,在于为社区组织及机构提供推展控烟工作的专业技术支持,并以奖赏形式,鼓励社会各界投入建设无烟香港的工作。(详情可参阅委员会另提交有关「全港无烟工作间领先企业大奖」的论文)。
要长远解决吸烟的问题始于预防儿童及青少年吸烟。然而,委员会在推行有关控烟教育及预防工作的层面上再走前一步。故此,在学校层面推动的控烟工作,是以培育下代一成为控烟小先锋为目标。训练内容不止于培养儿童不要习染吸烟,更要成为改变社会吸烟文化的倡导者。(详情可参阅委员会另提交有关「学校层面推动控烟工作的十年发展及转变:从预防青少年吸烟到培育无烟大使」的论文)。
2005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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