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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控烟协会关于授予长治市等14个城市“全国无烟草广告城市”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控制吸烟协会:
  根据卫生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卫基妇发[2003]45号文件:《全国无烟草广告城市认定实施办法》,经审查和验收,山西省长治市,浙江省杭州市、诸暨市、临安市,河南省焦作市、济源市,广东省珠海市、东莞市、江门市,安徽省马鞍山市,宁夏自治区银川市,新疆自治区克拉玛依市、库尔勒市,深圳市等14个城市达到全国无烟草广告城市标准,特决定授予“全国无烟草广告城市”称号。

                 中国控制吸烟协会
                 二○○七年六月十日

 

为了促进世界未来无烟草,各国政治家、科学家、经济学家、医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经济学家……一切有良知的社会人士,正在进行不懈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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