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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美烟民将无处吸烟
这是禁烟者的巨大胜利,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禁止烟民在“所有封闭的公共空间”吸烟,包括酒吧、餐馆等地,但这种法令真的合理吗?
如果你喜欢坐在威尔士的小酒馆里喝杯啤酒、抽支烟的话,就得抓紧、再抓紧了。两周以后,威尔士就加入全球众多国家的行列,坚决主张“所有封闭的公共空间”都禁止吸烟。
如今,每个月都有香烟在这个星球上的某处绝迹。2007年初始,加拿大卡尔加里禁烟;下周,伊朗的汽车乘客将受到影响;4月30,阿尔斯特也将禁烟;次日,美国亚利桑那州禁烟(部落领域除外);7月1日就轮到英国和冰岛了;到2008年之前,就连法国的酒吧也会被包括在内。
这些法令的条款不尽相同,其影响也不尽相同。对吸烟者来说,在地中海的夏日坐在一家小餐馆外面吸烟丝毫没有困难之处,但一月份在卡尔加里这么做可就困难多了。
不过,许多美国城市甚至更进一步:现在,地方禁令包含了街道、公园和海滩。本周,加利福尼亚北部贝尔蒙特市郊外住宅区正在争论私人公寓禁烟的想法。
这里有许多好消息。没有什么比在一家拥挤的餐厅紧挨着一个不停抽烟的人更令人不快了。如果你走进公园,目标当然是新鲜的空气,吸烟显然会污染空气。
这些法令代表了无烟维权人士的历史性胜利。现在,他们的一个领导者可以随时跳到一艘有战斗装备的战舰上,宣称“使命完成”。这使我们想起一种非常古老的定律:意外后果定律。
政府反对吸烟、保护不吸烟者绝对是正确的,证据不用多说。但是,成人有资格做糟糕的选择,当法律比它努力要消除的罪恶还要更有争议的时候,问题就出现了。我们就正在接近这样的一个问题。
人们假定西方社会是在市场起决定作用的基础上运行的。在英国,市场确实起决定作用,英国的酒馆老板一直都有禁止吸烟的权力,汉普斯特德的一个酒馆在25年前就尝试这种做法了。在英国,最初的计划是想在私营酒馆禁烟,但这个想法被强大的酒馆主游说团体摧毁,这些游说者知道,他们的顾客会成群结队地叛逃,跑到工人俱乐部里去,可能会抽得更凶。
旅客的情况又如何呢?不久后的某一天,一个吸烟者将到达伦敦。天气可能阴冷多雨,而且又没有地方抽烟,甚至在人行道上他都可能受到烦扰。于是,他会喜欢待在自己的旅店房间里,点上一支烟,打个盹。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就可想而知了。火灾发生之后,这件事会成为一大新闻,然后是公众听证,吸烟也会在所有的旅店房间里遭到禁止。
或许有些建议可以让两派观点达成折衷。比如划出一条分界线,允许吸烟者在一些地方聚集起来吸烟,产生出一个和“酒馆”、“酒吧”一样的词儿。
(英国《金融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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