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9个单位被授予“无吸烟医院(单位)”
2005年深圳市各医疗保健卫生单位和学校根据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创建“无吸烟医院”的通知》精神,深入开展了创建无吸烟医院(单位)的活动。经深圳市“无吸烟单位”评审专家组审定,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等29个单位被授予市“无吸烟医院”、“无吸烟学校”称号。名单如下: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深圳市中医院、深圳市职业病防治院、深圳市眼科医院、深圳市康宁医院、深圳市东湖医院、深圳市彩田医院、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深圳深联医院、深圳流花医院、深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福田区人民医院、深圳市福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医院、深圳市盐田区人民医院、深圳市宝安区人民医院、深圳市宝安区妇幼保健院、深圳市宝安区沙井人民医院、深圳市宝安区西乡人民医院、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深圳市龙岗区南岭医院、深圳市笋岗小学、深圳市东晓小学、深圳市人民小学、深圳市湖贝小学、深圳市凤光小学、深圳市怡景小学、深圳市松泉中学、深圳市行知职业技术学校。
(深圳市控烟协会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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