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爱卫办、卫生厅、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命名黄石市为湖北省无烟草广告城市的通知》
各市(州)爱卫办、卫生局、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黄石市的申报,省爱卫办、省卫生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照无烟草广告城市认定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和方法进行了审核、调研和考核,认定其达到湖北省无烟草广告城市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命名黄石市为湖北省无烟草广告城市。
希望各地按照全国和省级无烟草广告城市认定实施办法的要求,大力开展创建无烟草广告城市活动,积极争创国家和省级无烟草广告城市,为减少烟草的危害作出积极的贡献。
二○○六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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