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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月,世界卫生组织在日内瓦召开了“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卫生工作者与烟草控制的非正式会议”,在会上,与会代表通过并签署了《卫生专业机构烟草控制实践规范》,倡议卫生专业机构: 1、鼓励并支持其成员不使用烟草、推行无烟文化,树立控烟形象。 2、通过开展调查评价其成员的烟草使用及对控烟的态度,制定相应的政策开展干预活动。 3、促使各机构环境与组织活动无烟化,并鼓励其成员亦采取同样的控烟措施。 4、将控烟问题纳入所有与卫生有关的集会与会议议程。 5、建议其成员常规性地询问病人及其他就诊人员的吸烟与被动吸烟情况;根据循证的原则,提供戒烟方法和建议,为保证戒烟目标的实现,对戒烟者进行追踪随访。 6、把控烟内容纳入其卫生工作的短期长期培训课程。 7、积极参与每年5月31的“世界无烟日”活动。 8、拒绝接受烟草产业任何种类、经济或其它形式的资助,不得投资烟草产业,并鼓励其成员采取同样措施。 9、若本机构的合作伙伴与烟草产业有往来或利益关系,则本机构与该合作伙伴的任何商业性或其它类型的合作均予明确限定。 10、禁止以本机构为背景销售或推销烟草制品,并鼓励其成员采取同样措施。 11、积极支持各国政府签署、批准及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12、为烟草控制投入经济和/或其它资源,包括投入资源实施本《实践规范》。 13、参与卫生工作网络的烟草控制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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