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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吸烟与健康协会文件
渝爱卫办[2004]63号
关于命名二OO四年度重庆市无吸烟单位称号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市)爱卫办、重庆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北部新区管委会:
2004年,我市各地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爱国卫生条例》,广泛开展了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活动,营造了城市良好形象,保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根据各地爱卫办的申报,重庆市爱卫办、重庆市吸烟与健康协会对报送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查,并对部分区县(自治县、市)申报的单位进行了检查。经研究决定对新申报的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等20个单位授予重庆市无吸烟单位称号,并授予奖牌一块。
希望获得重庆市无吸烟单位称号的单位,不断巩固和发扬已取得的成绩,为推动我市控烟工作和保护人民健康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 2004年度重庆市无吸烟单位名单
二OO四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2004年度重庆市无吸烟单位名单
一、荣昌县 荣昌县血站 二、万州区 万州区人民政府法制办 重庆万州海事处 重庆市三峡师范学校
万州区红光小学 三、秀山县 重庆市秀山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和变电站 秀山县国家税务局第一税务所 四、忠县 重庆市忠县中学校 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忠县财政局 五、渝北区 重庆商社新世纪百货连锁经营有限公司渝北店 重庆重客隆超市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两路连锁店 六、垫江县 垫江县教委示范幼儿园
七、九龙坡区 重庆发电厂 八、渝中区 重庆市渝中区房地产管理局 重庆市电力公司 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 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重庆市图书馆 九、綦江县 綦江县齿轮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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