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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判决首例二手烟赔偿案
[中央社东京7月12日电]东京地方法院首开先河,在东京都江户川区一桩二手烟受害者控告的官司中,大法官判定,江户川区有义务保护职员免受二手烟伤害,故应支付原告受害者5万日元慰问金。
东京都江户川区的一名男职员,因在工作场所吸入二手烟使得健康状况恶化,他向法院提出医师诊断证明,证实二手烟确实影响到他的身体健康,而控告要求江户川区应赔偿将近32万日元的医疗费与慰问金。
主审此案的土肥章大法官指出,"江户川区在特定范围内,有责任与义务保护原告职员的身体健康,以免受二手烟的威胁"。
大法官认为,江户川区于1996年1月至3月期间,在该职员工作环境内未明确地划分出吸烟及禁烟区,使得工作环境不良,确实在工作环境管理上有疏忽,故命令江户川区应支付5万日元慰问金给原告。
此乃日本在二手烟伤害方面首次作出的赔偿判决案例。 (摘自《参考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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