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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爱卫办在全省开展“无烟单位”评比活动
吉林省爱卫办日前向省内各市、州爱卫办下发“关于在全省开展‘无烟单位’评比活动的通知”(吉爱卫办发[2004]1号)。通知提出,在我国已正式签约《WHO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并准备履约的形势下,为了紧跟国际控烟步伐,加大全省控烟工作力度,深入开展控烟工作,落实《吉林省城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结合省控烟工作现状,决定在全省继续开展无吸烟单位评比活动。通知以附件形式下发了“吉林省2004年开展《无烟单位》评比活动标准”和“吉林省2004年创建《无烟医院》考核评分标准”,要求各市、州爱卫办依据标准先行评比上报,由省爱卫办、控烟协会组织专家进行审核检查,并将成绩突出的单位上报全国爱卫办、中国吸烟与健康协会,参加全国无吸烟单位评选活动,对评选合格的单位授予省级无吸烟单位,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布。
(本刊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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