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积极实施烟草广告控制行动
实施烟草广告控制行动,是减少人群,特别是青少年和妇女的烟草需求和烟草消费的有效措施和重要手段。
广泛禁止烟草广告,一般来说,会受到某些法律、法规的制约。因为目前国家宪法和法律并未明令广泛禁止烟草广告。但是国家对烟草广告的发布有限制性的法律、法规条款。国家《广告法》和《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对某些特定的公共场所和媒体,如各类等候室、影剧院、会议厅堂、体育比赛场馆等,禁止设置烟草广告;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禁止发布烟草广告。在国家禁止范围以外的场所或媒介发布烟草广告,须经省级以上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或者其授权的省辖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批准。
实施烟草广告控制行动,是从有限的区域,即城市市区开始做起。因为城市市区是一个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人口密集,人流物流量大,各种信息量也大,是烟草广告设置的集中地区。特别是城市商贸繁华的街道,人员流动集中的飞机场、火车站、码头、进出城市的交通枢纽和人们休闲活动的广场等场所的建筑物立面、霓虹灯、橱窗、灯箱、路牌等设施,更是烟草广告设置的首选地点。因此,我们采取各种手段进行宣传,加上行政措施,逐步推进城市市区禁止设置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这一行动称作“创建无烟草广告城市活动”。
实现无烟草广告城市必须符合二条标准:
1、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设置和发布烟草广告的公共场所和媒介,不得出现烟草广告。
2、城市市区内无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
我们广东省开展创建无烟草广告城市活动,是从1995年开始,至今已10年。10年的行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已经先后命名37个无烟草广告城市,占城市数量的68.5%。经检查,无烟草广告城市巩固率达86.5%。
开展创建无烟草广告城市活动10年的经验说明:
——实施无烟草广告城市的全过程,是地方政府依照法律、法规实施政府行政职能管理的过程,控制吸烟协会的宣传,起到积极的参谋和促进作用。
——创建无烟草广告城市的行动计划,分二步实施:第一,依照国家法律和法规,严格限制烟草广告的发布范围。即法律明令禁止设置和发布烟草广告的场所和媒介,坚决不准设置和发布烟草广告。禁止范围以外的场所,则从严审批,逐步减少市区烟草广告的数量;第二,条件成熟时,根据国家法律赋予地方政府的立法权限,由地方政府制定禁止在市区设置任何烟草广告的地方性行政法规。省级以上广告监督管理机关或者其授权的省辖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则不再审批发布烟草广告。这就从根本上把烟草广告的发布权实施有效的冻结,堵塞了发布烟草广告的源头。
——对市区原经批准设置的烟草广告,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合同期满即终止,不再办理延续审批手续,到期一个拆除一个。对原来未经批准而设置的非法烟草广告,坚决依法查处,限期拆除或依法强制拆除。
(广东省控制吸烟协会 黄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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