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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采取倡议控烟速效干预法的实践与效果

福建省健康教育所 张松龄

 

福建省控烟与健康协会于19978月、19995月和20006月三次采取倡议控烟的方法,促进机关单位、医疗(防治)机构、各类学校等对于控烟全局有重要影响的关键部门加强控烟,收到显著效果。具体作法和效果如下:

一、  做法

1、  选择有利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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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采取倡议控烟速效干预法,促进关键部门加强控烟的活动,均选择在世界性控烟活动的有利时机。即分别选择在第十届世界烟草或健康大会,第十二个、第十三个“世界无烟日”前后。其中,第一次是从199781日发出“关于在机关单位、医疗(防治)机构加强控烟工作的倡议”开始的。这是由于第十届世界烟草或健康大会即将在北京召开,而且这次大会,是规模最大的一次世界性控烟大会,江泽民主席等多位国家领导人决定出席会议。第二次是从1999517日开始的,倡议控烟的对象是“机关单位、医疗(防治)机构和各类学校”。这是由于第十二个“世界无烟日”即将到来,卫生部、全国爱卫会发出开展第十二个“世界无烟日”活动的通知,而且提出了“大力倡导和推动各级公务人员、医务人员和教师不吸烟、不敬烟”等与上述倡议控烟相关的要求。三次倡议活动的有利因素,均为倡议控烟提供了顺理成章的机遇。

2、  提出切实可行的倡议内容。

三次倡议均提出切实可行的内容。如1999年发出的《在机关单位、医疗(防治)机构、各类学校加强控烟工作的倡议》,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要求和行政干预内容。其中要求几个相关部门各单位,都要“积极开展控制吸烟的宣传教育,使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进一步认识到控制吸烟的重要意义”,在此基础上,应做到“在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禁止吸烟,并设立明显的禁烟标志。单位在接待来访客人时均不用香烟”。同时“制订在本单位禁烟场所吸烟的处罚规定,设置专职或兼职卫生检查员监督管理本单位的禁烟工作”。对医疗(防治)机构还要求“做到门诊、病房等医疗卫生工作场所禁止吸烟”;对学校还要求“做到在教室、文体活动室等教学活动场所禁止吸烟”。倡议对各相关人员提出的要求是:“各级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都要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法规,在各类公务活动及社会活动中主动不吸烟,不敬烟,不接受敬烟。医务人员不仅要带头不吸烟,还要积极劝阻他人(特别是病人)吸烟。学校教师不仅要在控烟方面起表率作用,还要经常教育督促学生不要吸烟。”此外,倡议要求各相关单位“通过适当方式要求下属单位积极开展控烟活动”。

上述内容,符合现阶段几个关键部门控烟工作的实际,提出了恰如其分的要求,因而容易被相关单位所接受,有很好的促进控烟的作用。

3、  让接受倡议的单位作书面正式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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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次《倡议》函发出时,均附有接受倡议的《回执》,请接受倡议的单位在《回执》上加盖公章正式表态。此种通过书面方式严肃表态和认真落实的做法,是一般倡议活动所未采取的。这样做,可引起相关单位领导的更加重视,对许多相关单位控烟工作有极大促进,在许多单位产生了立竿见影的效果。

4、  向社会公布接受倡议的单位名单。

 在接受倡议的单位签章表态之后,省控烟与健康协会通过媒体《福建卫生报》向社会公布这些单位的名单。1997年的名单在报上作一次公布;1999年的名单,分9次先后公布;2000年分8次公布。此举,对于接受倡议的单位既是一种鼓励,又是一种鞭策,对于其他单位既是一种提醒,又是一种引导,有一举两得之效。相当部分单位就是在开始公布名单之后签章表态的。

5、  采取访谈与现场观察的方法调查倡议实行情况。

由倡议单位的有关人员深入接受倡议的单位,与有关负责人员进行交谈,并深入会议室、办公室、吸烟室及其他活动场所进行现场观察,了解倡议的各项要求是否落实。同时与接受倡议的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共同商讨进一步搞好控烟工作的事项,促进倡议控烟活动发扬光大。

6、  结合倡议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

三次倡议前后,省控烟与健康协会均开展了多项相关宣传教育活动。如1999年这次,一是召开了协会理事扩大会议,对加强控烟作了专题研究,进一步宣传控烟工作的重要意义;二是与省健康教育所共同协助福建教育电视台举办一小时的控烟宣传现场直播节目;三是协助《福建卫生报》连续数期刊登多篇控烟宣传文章,并于“世界无烟日”前夕开辟宣传专版;四是给省市多家新闻单位提供控烟宣传建议和材料,促使他们在无烟日前后也作大量控烟宣传;五是协同福州市有关卫生单位和学校,组织开展无烟日促进商店不售烟活动,并向全省宣传报道;六是与省健康教育所和福州市教委共同组织正在创建“健康促进学校”的7所中小学,开展万人终生不吸烟签名活动。这些宣传教育活动与控烟倡议活动有机结合,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二、  文本框: 选择有利时机效果

   1、相关单位积极响应。

1997年向省直机关单位、省属医疗(防治)机构发出的倡议,共有71个单位签章接受,其中省厅(局、委、办)57个,省属医疗(防治)机构14个,分别占倡议对象单位总数的51.8%77.8%1999年向省直机关(1997年已接受倡议的单位除外)、各地市机关、各地市城区的医疗(防治)机构和各类学校发出的倡议,共有602个单位签章接受,其中省厅(局、委、办)13个,各地市的局(委、办)386个,医疗(防治)机构52个,大专院校15所,中专26所,中小学110所。这些单位分布于全省9个地(市)、24个县(市、区),即分布于全省的各地级市、28.6%的县(市、区)。

2000年倡议后,全省接受倡议的单位又增加585个,接受倡议单位总数增至1258个。其中,省厅(局、委、办)单位70个,占厅(局、委、办)总数的63.6%;地级市及县(市、区)机关单位790个;医疗卫生机构183个;大专院校18所、中专36所、中小学161所。接受倡议单位的分布面扩大至各地级市、49个县(市、区),占全省县(市、区)总数的58.2%

 

三次倡议的接受单位,绝大部分在收到倡议函一个月内就在接受倡议的《回执》上盖章确认。不少单位高度重视。如1997年的一次,省政府办公厅收到《倡议》函两日内,就以挂号件给省控烟与健康协会寄了《回执》。省政协办公厅在快寄《回执》的同时,立即由秘书处复印《倡议》发至各处室,要求各处室“遵照办理”。

2、  倡议实行情况良好。

经采取访问、观察(事前不作通知)的方法,对571997年接受倡议的省厅(局、委、办),随机抽查20个单位发现,能按倡议的要求,在会议室实行禁烟并设立禁烟标志的单位达到18个(倡议控烟前为4个)。相关单位对办公室禁烟也作出规定或在办公室设立禁烟标志。这些单位有关负责人反映,近两年多来在办公室吸烟的现象普遍有所减少,但还有少数吸烟者仍未达到有关要求。在20个单位的访问、观察中,只发现3个单位各有1名工作人员正在办公室吸烟。

接受调查的20个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员,均对上述调查表示欢迎,并对进一步按倡议要求做好控烟工作表示了颇为积极的态度。

3、      推动了无烟草广告城市的创建活动。

   1999年的控烟倡议发出后一个月左右,由于各地政府和卫生、工商等部门对控烟工作更加重视,在加强机关控烟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了创建无烟草广告城市的活动。全省有`7个城市申请命名“省级无烟草广告城市”,经省卫生厅、省控烟与健康协会联合组成检查组进行检查,其中5个城市获得此项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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