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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吸烟与健康协会
中华医院管理学会 文件
中烟协字(2001)第4号
医管会发(2001)第015号
关于在全国医务人员中积极倡导戒烟,开展创建“无烟医院”活动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计划单列市吸烟与健康协会,医院管理学会:
当前,在世界卫生组织的推动下,控制烟草危害已成为全球性卫生工作的突出重点,到2003年“国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将被通过,届时190多个成员国都要承担义务。我国是世界烟草生产、消费第一大国,有烟民3.2亿,居世界之首。目前全国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仍呈上升趋势,因而控烟及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尤为紧迫和必要。为此,我国必须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控烟工作,形成全社会动员起来控制烟害的氛围,努力遏制吸烟率特别是青少年吸烟率的上升趋势。
由于医务人员、特别是医生,在防病治病中的重要地位,使他们在控烟工作中也具有特殊的示范作用。经请示卫生部批准,中国吸烟与健康协会和中华医院管理学会联合有关媒体,计划从今年起,逐步在全国各级医院中开展创建《无烟医院》活动,积极倡导医务人员首先是医生戒烟,不吸烟,以医务人员带头戒烟的行动,促进全社会的烟民自觉戒烟,今年先从部分省市开始。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无烟医院》标准:
1、医院有控烟领导组织,制定有控制吸烟的规章、考核奖惩制度;
2、院内和各科室有明显的禁烟标志;
3、医院职工在医院内做到一律不吸烟,吸烟者积极戒烟,为社会控烟起示范作用,单位吸烟率在原基础上至少下降50%。各级肿瘤医院、心血管病医院、儿童医院、结核病防治院(所)、妇产医院、妇幼保健院(所)等专科医院的医务人员应争取全部戒烟;
4、患者、家属和来访者不在院内吸烟;
5、将控烟纳入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临床诊疗或防治工作中。医护人员对患者特别是慢性非传染性疾病患者,进行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并有控烟健康教育处方;
6、创造条件开设戒烟门诊并能提供戒烟药物和戒烟产品;
7、院内的小卖部、商店不出售香烟。
二、组织领导:
中国吸烟与健康协会和中华医院管理学会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指导,中国健康教育协会医院健康教育专业委员会做为支持单位参与活动。各有关省市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在全省同时开展;也可先在省会市、或地市级以上城市的肿瘤医院、儿童医院、结核病防治院(所)等专科医院及有较大规模和影响的医疗机构先开展创建活动,待取得经验后再扩大区域。活动采取统一指导、自愿申报、重点复媒体公告、社会监督的办法。
当地的吸烟与健康协会、医院管理学会可做为联络单位按其职责对申报的医院进行技术指导,要争取当地卫生厅(局)、爱卫会和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健康教育部所的大力支持,以便组织实施。
三、《无烟医院》创建和评定方法:
1、各级医院在认识到吸烟有害健康,创建无烟医院重要意义的基础上,自愿参加;
2、按照《无烟医院》的标准,根据各医院的实际情况,发挥积极性、创造性,开展动员、宣传、教育和培训,制订必要的措施等工作,努力达到标准要求;
3、医院首先自我评估,认为确实达到《无烟医院》标准,随时自愿向当地联络单位提出申请,联络单位对申报的医院要进行监督检查,复核确认后,上报中国吸烟与健康协会和中华医院管理学会,经抽样重点复核,最后予以确认;
4、凡经确认的《无烟医院》一律在健康报、医院报等媒体上向社会公告。
四、表彰与奖励:
1、创建《无烟医院》是动员医院、广大医务人员在社会上率先控烟,移风易俗,培养健康生活方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长期工作,要坚持不懈。每年年终以适当形式对无烟医院予以书面通报表彰,必要时召开表彰大会。
2、中国吸烟与健康协会和中华医院管理学会将制作永久性、标志性的牌匾,竖立在《无烟医院》内的显著位置,为医院增信誉,树形象。
3、对医务人员吸烟15年以上或每日吸烟20支以上(包括职工),确实戒烟成功并积极宣传控烟和帮助病人戒烟者,中国吸烟与健康协会和中华医院管理学会将给予特别奖励(奖金、资助出席国内学术会议或物质奖励等)。
五、提供帮助:
中国烟协将指定戒烟产品企业提供戒烟产品,帮助决心戒烟的医务人员,由医院统一购进,企业将以半价优惠。
欢迎各地将汇总分析报告写成论文,或有典型病例,在8月16-19日于新疆乌鲁木齐市召开的第十届全国吸烟与健康学术研讨会上进行大会报告、交流或照片展示。希望各地烟协、医院管理学会积极响应上述活动的建议内容、要求,从关爱医务人员身体健康出发,在医院形成医务人员戒烟的浓重氛围,大张旗鼓地开展有效的戒烟活动,树立医务人员和医院在群众中的良好、文明形象。
中国吸烟与健康协会
中华医院管理学会
2001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