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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甘 肃 省 教 育 厅
甘 肃 省 卫 生 厅文件
甘爱卫发[2001]6号
关于加强中小学校预防和控制吸烟工作的通知
各地、州、市、甘肃矿区爱卫会、教育处(局)、卫生处(局):
吸烟有害健康,是各国科学工作者经过半个世纪的深入研究得出的科学结论。研究表明,包括肺癌和其它癌症,心脏病及肺部疾患在内的25种以上危及生命和健康的疾病与吸烟有关,通过戒烟可以预防这些疾病或降低这些疾病的患病危险性。
我国是世界上烟草生产和消费最大的国家,现有吸烟者3.2亿,其中未成年吸烟者约500万。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妇女和青少年吸烟率呈上升趋势。烟草危害已经成为本世纪任务最重、工作最难、长期而复杂的社会问题之一。
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加强对青少年特别是中、小学生的控烟宣传教育,使他们从小养成不吸烟的文明习惯,从小建立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是保障青少年身体健康,预防青少年犯罪,提高青少年整体素质的大事,也是降低人群吸烟率的根本措施。
近几年,在全国包括我省在内的部分学校执行了联合国儿基会学校控烟行动项目,“以学生为中心”,把控烟教育融于教学,多学科参与,家庭、学校、社区相结合,开发学生想象力、创造力,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用自编小品、绘制漫画等多种生动活泼的方式,劝阻和教育周围的人群远离香烟,营造不吸烟大环境,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已初步建立起学校——家庭——社区的控烟行动模式。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中小学校的控烟工作,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控烟工作作为学校日常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常抓不懈。
1、将控烟工作列入学校工作日程,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校长分工负责,政教处统筹管理,班主任具体落实的控烟管理体系,确保控烟活动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
2、认真贯彻《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在教学计划中安排预防和控制吸烟的内容。
二、部门合作,广泛宣传,营造控烟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1、加强各级爱卫办、健康教育所与教育部门的协作,对学校控烟工作进行经常性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2、加强与工商、新闻等部门的合作,限制烟草广告,清理学校周围的烟摊,不向学生出售香烟。
3、积极与家庭和社区合作,控制学生吸烟渠道,建立控烟网络,营造无烟大环境。
三、制定措施,开展活动,使控烟工作落到实处。
1、学习和宣传控烟有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认真落实《校园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学生思想品德考核规定》《班级考核细则》《班主任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把学生是否吸烟与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班干部、先进班级、优秀教师结合起来。制定其它行之有效的奖罚措施。
2、对学校教师进行培训,提高他们在预防和控制吸烟方面的知识水平和教育方法。
3、学校控烟活动要注重正面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如召开主题班会、知识讲座、家长会;举办控烟演讲会、作文竞赛、绘画比赛、文艺小品等;利用“世界无烟日”、“六一”等节日上街宣传或举行大型活动;向家长和社会致公开信、发倡议书;利用校园广播、专题板报宣传禁烟法规和吸烟与健康知识。
4、要求各级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的同志和学校教师在学校控烟活动中为学生做出表率。
5、对学生及教师吸烟状况进行摸底调查,建立控烟档案,制定控烟目标和计划。
四、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积极推进社会控烟工作。
1、鼓励开展预防和控制青少年吸烟学术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2、对控烟工作成绩突出的学校,省上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命名、表彰。
3、特制定《甘肃省“无吸烟学校”标准与考核办法》,供各地在开展工作中参照执行。
请各级卫生、教育部门和学校按照本意见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甘肃省“无吸烟学校”标准与考核办法。
甘肃省爱卫会
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卫生厅
二○○一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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