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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医务工会 上海市吸烟与健康协会 沪医工(2001)2号 关于开展“上海医务人员2001年戒烟大行动”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区县医务工会,各单位爱卫会、防保科: 为更地好向市民宣传健康知识,倡导科学的生活方式,把握健康的钥匙,全面实施《上海市预防和控制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中长期规划》,根据市卫生局、市爱卫会、市文明办、市教育委员会、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日前发出的通知,在2001年“上海市第十一届健康教育周”活动期间,在全市医务人员中开展戒烟活动,以医务人员带头戒烟的行动,影响烟民自觉戒烟。现将戒烟大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戒烟大行动是第十一届健康教育周主题活动之一。具体活动由上海市医务工会、上海市卫生局卫Ⅶ项目办公室、上海市健康教育所、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上海市吸烟与健康协会按其职责分工组织实施。 二、大行动时间 2000年12月~2001年5月31日 三、报名时间 2001年2月1日~2001年2月7日 四、报名地点 各医院内指定部门(室) 五、参加对象及条件 (一)全市一、二、三级医院的在职医务人员及行政管理人员。 (二)经常吸烟有一年以上烟龄者。 (三)有明确戒烟意向并愿从统一戒烟日开始不吸烟者。 (四)有两名年满18岁证人(一名同事,一名家属)。 (五)参加戒烟知识培训班。 (六)统一填写力凯定CQ戒烟自我观察表,并同意接受10周随访表。 六、行动步骤及内容 (一)动员、报名、培训阶段 2001年1月7日~2月23日 第十一届健康教育宣传周开幕式发出倡议进行全市动员,各区县、医院层层动员;在医院组织报名并填写报名手册,会同联络单位确定戒烟医务人员名单,汇总报表或电脑输入;举办戒烟医务人员知识培训班,发放个戒烟资料和药品。 各级医院要落实该项活动的教学人员和分管领导,并按规定报其指定的联络单位。 (二)戒烟及随访阶段 2001年2月26日~2001年5月11日 2月26日为全市统一戒烟日。通过随访或咨询对戒烟医务人员进行10周的吸烟行为帮助;每双周进行随访,并报告随访结果。 (三)总结阶段 2001年5月14日~5月31日 戒烟医务人员情况汇总分析、报告;典型案例、先进单位材料准备;全市召开颁奖大会。 七、要求 (一)各级组织要从关受医务人员的身体健康出发,在医务人员中大张旗鼓地开展有效的戒烟活动。 (二)各级组织要配合指定的联络单位,做好有关宣传组织、协调工作。 (三)各级组织要配合指定的联络单位,做好总结、评选表彰工作。 为做好此项工作,在本次活动结束后,请各单位将活动小结、主要活动资料(活动实施、照片等)于5月10日前报指定的联络单位。 1、市级医院和企业医院联系单位:上海市吸烟与健康协会。电话:65414395 2、一、二级医疗机构联系单位:所在区(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上海市医务工会 上海市吸烟与健康协会 2001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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