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证券营业部控烟法规实施前后吸烟状况调查与分析
周虹茹 李群英 王磊
摘 要 通过对武汉市某证券营业部在《武汉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颁布实施前后一周股民的吸烟状况调查,发现实施后股民对吸烟危害健康以及公共场所禁烟与城市文明形象关系的认识有所提高,90%以上的人拥护《规定》;实施前后现场吸烟人次的比较说明经济处罚不是执法的首要措施,而加强管理则是保证法规实施的关键。
关键词 证券营业部 控烟法规 吸烟状况 分析
武汉市是继上海市后第二个实行公共场所禁止吸烟规定的城市,为探讨《规定》的法律效应、教育效应、管理效应之间的关系,摸索贯彻《规定》的具体管理措施,笔者选择了代表性强,控烟难度大的某证券营业部,对股民在《规定》实施前后一周及某日的吸烟状况进行了两次调查。
一、材料与方法
调查的方案和问卷是在综合有关方案问卷的基础上结合《规定》内容制定的,内容为一般情况和有关吸烟的知识、态度、行为,以及对《规定》中有关条款的认识。调查时间选定在《规定》实施前后一周进行,对股民进行自填式问卷调查,对调查数据用计算机SAS统计分析软件进行数据整理和分析。
二、结果
1.一般情况
前后调查共收回问卷为158份和159份,两次所调查的人数、性别、职业、文化程度和吸烟状况均无显著性差别,表明股民人数相对稳定,代表性较强、前后有一定可比性。
2.股民对吸烟有害健康的认识
认识到吸烟有害健康实施前占71.2%,实施后占86.8%,前后有显著性差异;认为他人吸烟对自己身体没有影响实施前占3.16%,实施后占1.25%,前后无显著性差异;说明绝大多数人已认识到被动吸烟的危害,《规定》实施后对吸烟有害健康的认识有很大提高,显示了控烟立法对市民具有一定的教育效应。
3.股民对《规定》的态度
从表1看出,前后股民对《规定》实施前后的态度无显著性差异,拥护的比例分别为91.77%和91.15%,表明法规是顺应广大民意的。
表1 《规定》实施前后股民对《规定》的态度比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