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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大众传播媒介宣传反对吸烟”活动的通知
全爱卫发[1994]第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爱卫会,卫生、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厅(局):
今年五月三十一日是第七个“世界无烟日”,主题是“大众传播媒介宣传反对吸烟”。大众传播媒介从诞生起,就以其独特功能和亲和力紧紧地吸引着人们,向广大群众输送大量信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现代大众传播媒介的社会价值在于对发展中的文化产生影响,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一个国家的发展主要是依靠科技的进步和民族的健康繁衍。吸烟对健康有害已为各国科学研究所证实,多年来大众传播媒介也为之作出了努力,使广大群众取得共识。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控烟成果,逐步减少吸烟对我国人民的危害,结合今年“世界无烟日”的主题——“大众传播媒介宣传反对吸烟”,特作如下要求:
一、大众传播媒介要加强反对吸烟的宣传,以各种形式向大众传播吸烟有害的知识,介绍戒烟方法,并报道国内外控烟信息及相关科技文章;
二、大众传播媒介要杜绝以任何形式为国内外烟草制、官部门作广告,当好“把关人”;
三、大众传播机构的职工要带头宣传吸烟有害健康,采取积极的控烟措施不吸烟,争取成为无吸烟先进单位;
四、配合我国申办1997年第十届世界烟草或健康大会,有计划地、广泛深入地宣传我国控烟的成就和经验;
五、卫生部门应为大众传播媒介提供基本宣传素材,并给予咨询。以上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出具体计划并认真实施,将今年的“世界无烟日”作为一个新的开端,为在我国早日控制烟害,为全世界的控烟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卫 生 部
新闻出版署
一九九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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