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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二个“世界无烟日”活动的通知
卫基妇发[1999第19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厅(局)、爱卫会,全国爱卫会成员单位:
今年5月31日是世界卫生组织在全球发起的第十二个“世界无烟日”,其主题是“戒烟”,口号是“放弃香烟”。 据世界卫生组织估计、全世界约有ll亿吸烟者,占全球15岁以上人口的1/3,其中8亿在发展中国家。每年死于与吸烟有关疾病的人数达350万,如不采取行动,到2030年这个数字将增至1000万。目前的研究证明,包括肺癌和其它癌症、心脏病及肺部疾患在内的25种以上危及生命和健康的疾病与吸烟有关,通过戒烟可以预防这些疾病或降低这些疾病的患病危险性。
我国是世界上烟草生产和消费最大的国家,现有吸烟者3.2亿。从1979年经国务院批准、卫生部、则政部、农业部、轻工业部发出《关于宣传吸烟有害与控制吸烟的通知》以来,我国的控烟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吸烟害健康的宣传力度有所加强;发布了一系列有关控制吸烟的法规、条例和通知;已有84个城市颁布了《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继北京等10个城市成为无烟草广告城市之后,各地积极开展了创建“无烟草广告城市”活动;45岁以上人群的吸烟率有所下降。但整体上我国吸烟率仍呈上升趋势,吸烟者开始吸烟的年龄提前,吸烟量有所增加,烟草的危害没有得到有效控制。因此,继续大力宣传吸烟危害健康的知识,逐步完善我国控烟的法规和条例,降低烟草危害.保护群众健康,特别青少年健康,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责任。
每年围绕“世界无烟日”开展的控烟活动,是我国控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开展这—“活动有助于提高全社会的控烟意识,鼓励和帮助吸烟者放弃香烟,选择健康的生活方式,推动我国控烟工作的持续稳定发展。为组织好今年第十二个“世界无烟日:活动,通知如下: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爱卫会要根据今年“世界无烟日”的主题,结合本部门、本地区的工作实际,主动向各级政府汇报控烟工作,组织各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健康教育。各地可组织专家、医务人员和健康教育工作者开展街头宣传或深入社区、机关、学校开展咨询、义诊、讲座及戒烟方法培训等活动。各地可因地制宜地继续开展无吸烟学校、无吸烟家庭和无吸烟单位评选表彰等各种有利于推动控烟工作的活动。
二、大力倡导和推动各级公务人员、医务人员和教师不吸烟、不敬烟、主动戒烟;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在公务活动中吸烟;在控烟工作中做表率。
三、各级新闻媒体要努力做好吸烟危害健康的宣传和控烟公益广告,及时报导各地开展“世界无烟日”的活动情况.努力减少影视节日中的吸烟镜头和烟草企业的软广告。
四、已颁布公共场所禁烟法规的城市应在5月31日前后开展监督执法检查或抽查。交通、铁路、民航、建设等部门应认真落实入部委(局)《关于在公共交通工具及其等候室禁止吸烟的规定》,为国内外旅客提供清洁卫生、空气清新的旅行环境。
五、提倡和鼓励各商场、商店不向18岁以下未成年人售烟。
六、积极动员各有关部门、社会团体和企业参与当地的控烟工作。大力支持控烟组织和团体配合政府部门开展控烟活动。
请各省区市卫生厅(局)、爱卫会根据本通知精神,认真组织安排1999年的“世界无烟日”活动,并于6月20日前将“世界无烟日”活动总结报卫生部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司
卫 生 部
全国爱卫会
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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