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积极开展创建“无烟草广告城市”和“无吸烟先进单位”活动
近年来,湖北省爱卫会按照全国爱卫会的统一部署,结合城市卫生检查工作,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等法规,组织开展了创建省”无烟草广告城市”和省“无吸烟先进单位”活动。经过考核验收,授予宜昌市等九个城市“湖北省无烟草广告城市·的称号,表彰了一大批省级“无吸烟先进单位”,极大地推动了全省控烟工作。其中宜昌市、十堰市、应城市、鄂州市四个省级“无烟草广告城市”的政府领导非常重视控烟工作,控烟工作抓得深入、细致,市民控烟意识较强,省爱卫办经过复查,认为达到了“全国无烟草广告城市’的标准,已向中国吸烟与健康协会提交了申报材料。
为进一步加大控烟工作力度,在全省继续组织开展创建省“无烟草广告城市”和省“无吸烟先进单位’活动。评选活动由省爱卫会组织、命名,其考核工作仍由省吸烟与健康协会承担。目前,新的湖北省“无烟草广告城市”和“无吸烟先进单位”标准及考核办法已下发到全省各市(州)、县(市)爱卫会,以利全省控烟工作的深入发展。现将湖北省“无烟草广告城市”和“无吸烟先进单位”标准及考按办法刊出(见附件1、2、3),供各地参考。 (中国烟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