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无烟草广告城市”和“无吸烟先进单位”考核办法
一、组织领导
评选活动由省爱卫会组织,省吸烟与健康协会负责评选考核的具体工作。
二、申报
(一)无烟草广告城市全省各级城市均可申报。各市对照(湖北省无烟草广告城市标准)组织自查.自查达标者即可填写(湖北省无烟草广告城市申报表){附后),连同争创无烟草广告城市文字材料一并向省爱卫会申报。
(二)无吸烟先进单位
各单位对照(湖北省无吸烟先进单位标准)组织自查,自查达标者即可填写(湖北省无吸烟先单位申报表)(附后),连同争创无吸烟先进单位文字材料一井申报。申报方法:市(州)、县(市)各单位先向同级爱卫会申报,再由爱卫会逐级上报;省、部属医疗卫生单位直接向省爱卫会申报。
三,考核
(一)县(市)爱卫会负责对本级各申报单位进行初评考核;市、州、直管市爱卫会负责对本见直属申报单位的考核和县(市)申报单位的复评考核。
(二)省吸烟与健康协会受省爱卫会委托,负责对市、州、直管市爱卫会和省、部属医疗卫生单位申报的“无烟草广告城市”和“无吸烟先进单位“的考核,考核采取调研、暗访等方式进行。
四、命名
经考核达到湖北省“无烟草广告城市”和湖北省“无吸烟先进单位”标准的,由爱卫会予以命名。
五、管理
(一)“湖北省无烟草广告城市”和“湖北省无吸烟先进单位”有效期为3年,期3年的城市和单位应提前2个月向省爱卫会申请复查。复查合格者,由省爱卫会重新命名;逾期不申请复查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省爱卫会将对“湖北省无烟草广告城市”和“湖北省无吸烟先进单位·组织不定期抽查,抽查以暗访为主,对控烟工作明显滑坡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仍无改正者,撤销其荣誉称号。
(三)每年6月30日为各地向省爱卫会申报的截止日期,逾期不报者,当年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