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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张斌副司长在第12届全国吸烟与健康学术研讨会

暨第二届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论坛上的讲话

2005年9月25日

 

  尊敬的曹部长,各位领导、各位专家、女士们、朋友们:

  早上好,很高兴参加这次吸烟与健康学术研讨会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论坛,这是我国2005年8月28日全国人大批准《公约》后,首次召开的控烟学术性会议,这次会议的召开对学习、宣传和深刻理解公约的精神很有意义。参加这次会议的有主管控烟工作的各级领导、有国内外控烟专家,也有热衷于控烟事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这里,请允许我代表卫生部妇社司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地欢迎和衷心地感谢!

  众所周知,吸烟有害健康,吸烟是当今世界最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目前,全球有吸烟者大约11亿人左右,据不完全统计,每年死于吸烟相关疾病的人数达500万。我国是世界烟草种植、卷烟生产和消费最大的国家,全国大约有3.5亿烟民,每年大约有近100万人死于与吸烟相关的疾病。我国党和政府历来重视控烟工作,经过多年健康教育吸烟有害健康的行为干预,广大控烟工作者的努力,2002年全国人群吸烟率为35.8%,比1996年下降了1.28%,但15-19岁的年轻人吸烟率仍然呈上升趋势,如不采取有效控烟措施,30年后我国吸烟者将增至4.3亿人。所以说,我国的控烟工作任重道远。

  1995年世界卫生大会就提出了制定《公约》的动议。中国政府1999年10月就参加了《公约》工作组的第一次会议,其后,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包括卫生部在内的国务院12个部(委、局)组成的中国代表团,参加了历时4年,2次工作组会议和6轮政府间谈判的全部工作,最终形成了现在的《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并于2003年5月21日在第56届世界卫生大会上获得一致通过。2005年2月28日《公约》正式生效。《公约》是联合国第一部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公共卫生多边条约,它的出台为全球控制烟草危害,共同维护人类健康提供了法律保障。它的生效,标志着烟草控制已经由国内立法控制扩大到国际法上的共识,这是烟草控制史的里程碑。2003年11月10日,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王光亚大使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代表中国政府签署了《公约》,从而使中国成为第77个签署该《公约》的国家。今年8月28日我国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批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人大批准《公约》体现了我国“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决议同时声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使用自动售烟机”,这也是“劝阻青少年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的有力措施。《公约》从烟草价格、税收、广告、赞助、标签、烟草走私、被动吸烟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要求,为我们今后控烟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同时也为我国控烟工作提供了机遇和挑战。

  《公约》经人大批准以后,国家发改委牵头卫生部等单位正在策划做一个宣传公约的活动,卫生部也在为履约做积极准备,高部长还就《公约》生效后加强卫生部履约工作做了批示: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涉及我国有关法律的修订,涉及我对外信誉,涉及维护群众健康,也涉及生产、流通、消费等诸多问题,是一项复杂的社会性工作。我部应积极支持,大力促进,研究问题不仅要考虑我部工作,还要兼顾其他方面。请研究后向部务会汇报一次。表明卫生部非常重视和关心公约的履行。我国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必将依照《公约》规定,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采取一系列政策和措施,贯彻落实《公约》精神,体现中国是一个负责任的大国。我们这次会议的主题就是“促进落实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借此机会,就当前的控烟工作谈几点建议,请大家讨论。

  一是认真学习和宣传贯彻《公约》精神。建议结合每年世界无烟日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烟草危害及控制措施的宣传活动,举办各种《公约》的学习班、研讨会,广泛动员、鼓励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烟草危害控制工作。也建议当地政府进一步明确并落实控烟工作的主管部门和工作职责,因地制宜地研究制定控烟规划,营造全社会支持控烟的大环境。

  二是认真贯彻和严格执行控烟法规。我国已出台的许多控烟法规都与《公约》规定的一些内容一致,关键是如何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及禁止公共场所吸烟等规定,建议首先从青少年控烟抓起,大力开展创建无烟学校、无烟医院、无烟办公楼等活动,号召广大教师、卫生工作者和公务员成为全社会控烟的表率。严格执行《广告法》、《烟草广告管理暂行办法》及《全国无烟草广告城市认定实施办法》,积极开展创建无烟草广告城市活动,促进烟草控制工作。

  三是加强控烟相关政策与措施的研究。《公约》涉及到许多控烟政策问题,世界上不少国家控烟成绩显著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如何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探讨出适合我国的控烟政策和措施,是当前一个十分重要和敏感的课题。我们看到这次会议上,许多交流材料论文质量非常高,从政治、法律、技术等不同角度提出了许多切实可行的办法。这仅仅是开始,希望围绕《公约》,例如:烟草使用对我国社会和经济危害的程度;烟草价格与税收等方面,通过科学分析,特别是多学科的综合研究,提出强有力的科学数据支持,为我国制定适宜的控烟政策提供依据,同时为研制有效、廉价、简便易行的控烟产品和技术方法提供帮助。

  四是加强控烟能力建设。建议构建健康促进与控烟专业队伍,逐步建立起从省到县(市)控烟工作网络,同时成立有相关领域学者组成的控制烟草专家组,开展《公约》的学习和研究,进行控烟知识与技能培训。还应充分利用现有的疾病监测体系,做好烟草控制与疾病控制工作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馈和经验交流。

  最后,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控制吸烟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为公约的履约,为我国控烟工作取得更大的成绩而努力奋斗。

  谢谢大家!

 

 

为了促进世界未来无烟草,各国政治家、科学家、经济学家、医学工作者、法律工作者、经济学家……一切有良知的社会人士,正在进行不懈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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