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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第十七个世界无烟日,主题是“控制吸烟,减少贫困”

  吸烟危害健康是许多国家的科学工作者经过半个多世纪的深入研究,得出的科学结论。肺癌和其它癌症、心脏病及肺部疾患在内的25种危及生命和健康的疾病与吸烟有关,通过戒烟可以预防这些疾病或降低这些疾病的患病危险性。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专栏
世界控烟动态专栏
烟民受害赔偿专栏
吸烟与健康网站的成长需要你的支持和参与
吸烟与健康不能不算算经济账

历年世界无烟日主题

  • 1988年4月7日是第1个世界无烟日主题是:要烟草还是要健康,请您选择
  • 1989年5月31日是第2个世界无烟日主题是:妇女与烟草
  • 1990年5月31日是第3个世界无烟日主题是:青少年不要吸烟
  • 1991年5月31日是第4个世界无烟日主题是:在公共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上不吸烟
  • 1992年5月31日是第5个世界无烟日主题是:工作场所不吸烟
  • 1993年5月31日是第6个世界无烟日主题是:卫生部门和卫生工作者反对吸烟
  • 1994年5月31日是第7个世界无烟日主题是;大众传播媒介宣传反对吸烟
  • 1995年5月31日是第8个世界无烟日主题是:烟草与经济
  • 1996年5月31日是第9个世界无烟日主题是:无烟的文体活动
  • 1997年5月31日是第10个世界无烟日主题是:联合国和有关机构反对吸烟
  • 1998年5月31日是第11个世界无烟日主题是:在无烟草环境中成长
  • 1999年5月31日是第12个世界无烟日主题是:戒烟。口号是“放弃香烟”
  • 2000年5月31日是第13个世界无烟日主题是:不要利用文体活动促销烟草。口号是“吸烟有害,勿受诱惑”
  • 2001年5月31日是第14个世界无烟日主题:清洁空气,拒吸二手烟
  • 2002年5月31日是第15个世界无烟日主题:无烟体育——清洁的比赛
  • 2003年5月31日是第16个世界无烟日主题:无烟电影,无烟时尚行
  • 欢迎社会各界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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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告诉烟草危害的真相
        ——加拿大烟草包装标签和警语形式
         多伦多、渥太华、蒙特利尔
       不吸烟者权利协会和吸烟与健康行动基金会
           Garfield Mahood

    一 有效的包装标签系统的必要性
    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 ( FCTC )呼吁在全世界范围大力改进烟草警语,这反映了人们对烟草包装标签或警语形式的关注越来越大。由于改进很大的警语现在已出现在欧盟的零售货架上,而且其他国家(例如马来西亚)宣布计划使用加拿大或巴西式的改进警语模式,这使人们增加了对此问题的关注。
    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程序引起的较高关注以及公约鼓励各缔约方实行更有效的警语,提出一些重要问题。为什么醒目和粗线条的警语更好些?什么样的信息更有效?烟草行业可能决定采取什么策略破坏可能减少其销售额的措施?
    加拿大是最早开发和使用有创意的烟草制品标签的国家之一。这份有关警语的国家报告的初衷是希望能及时对进行类似改革的其他国家有所帮助。尽管加拿大的警语在某些方面特别是其使用的图象目前已广为人知了,但是,引导加拿大在这个领域走在前面的辩论和分析却鲜为人知。由于对烟草流行的误传和欺骗的深层了解,卫生宣教词逐步趋于大面积、明确和带有图象。
    烟草流行已被准确地描述成一个空前巨大的全球灾祸:假如没有非常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烟草制品将使现有人口中的 5 亿人丧生。换言之,即便后人拒绝烟草行业的制品,这种制品仍将杀死 10 倍于二战中死亡的平民和军人的人数。
    在加拿大,每年约有 45 000 名吸烟者死于烟草流行。事实上,加拿大卫生部估计,烟草制造商的制品将使这个国家的三千二百万人口中的三百万人早死。如此高的预计死亡率需要非常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对于病毒或细菌引起的主要流行病,政府有责任为居民提供有关这些疾病的严重性以及如何避免的明确而全面的信息;对于烟草,政府同样有这种责任。但是,烟草在主要流行病中是独特的,它拥有自己的公共关系部门,即烟草行业,而烟草行业为了既得利益要让消费者尽可能少知道烟草制品成瘾对健康的严重危害。
    尽管各国的消费者保护法细则互不相同,但是对总原则有着广泛的共识,即以联合国消费者保护指导准则为范例。准则承认消费者的权利保护其不受到市场上健康和安全的危害得到“足够的信息以确保他们做出有根据的选择”包括对危险的选择。在历史上,烟草制品的销售严重地违背了这些原则。消费者接触到巨大的危险:长期使用烟草者的死亡率达 50%他们没有得到正确的信息。
    按照加拿大不成文法的规定,烟草制造商早就有责任警示消费者注意与其产品相关的危害。这一责任要求烟草公司警告危害的真相(例如 20 多种令人衰竭或晚期疾病)和危险的严重性(例如当今大约 85%的肺癌通常在两年之内死亡)。安大略上诉法院规定所有的制造商有责任按以下要求做出警告:一旦承认有责任做出警示,则警示必须正确。警示应该清楚易懂,以适当的方式告诉使用者危害的性质及危险的程度;警示词语应该反映潜在危害的严重性,而不应该因烟草制造业的间接隐讳的活动而使用折中或相反意义的警语。提醒危害的性质和严重性是加拿大消费法中两个明确的责任。保护消费者的第三个原则是警告的方式要依消费者(或预期的消费者)而定。例如,为盲人设计的产品,制造商即便在商品上注明了产品的危害也无法逃脱责任。在多数情况下,消费者保护法努力保护各种类型的弱势群体。儿童面对那些蒙蔽性或言过其实的广告词语是易受伤害的,他们通常不能合法地签署较重要的协议,因为他们不能确切地判断他们最大的利益是什么。同样,那些患晚期疾病的人更是受到“神奇疗效”类广告的伤害。
    烟草销售广泛面对两个类似群体:儿童/青少年(如果烟草行业要替换死亡或戒烟的消费者,他们一定会诱惑儿童/青少年吸烟。)和成瘾的成年人。青少年易受伤害是显而易见的:社会有充分理由不能指望他们在能得到近期(即使是象征性的)的满足(例如社会的认可和身份)与几十年后悲惨后果的前景(例如中年去世)之间做出明智的选择。指望枯燥的科学信息与精心设计的形象感人的影响相竞争也是不现实的。
    成瘾的吸烟者在面对众说纷纭的错误信息时是脆弱的:当他们反其道而行之时就很难再相信一件事情。特别是那些从生理上就不能戒掉他或她的下一支香烟的吸烟者,他们怀疑有关危害健康的信息倾向性很强,同时却相信烟草业通常提出的虚假论点(例如“还没有证明吸烟可导致癌症”以及“吸烟有瘾就像喝汽水有瘾的感觉一样”,等等)。
    切断误导与儿童和青少年进行有效沟通的必要性有助于解释,为什么加拿大烟草控制政策已经从非经常性的教育运动经历包装上的印刷信息后转而形成目前的大图解式的警语形式。另外,为减少误传,新的健康信息系统包括帮助想要戒烟的吸烟者:显然,如果你对戒烟感到有希望了,你就很容易接受健康信息。
    在加拿大,对于警语的争论几乎可追溯到 30 年前。烟草业经过一周的谈判,拟订了一个荒谬的自愿警语,该警语在 1975 年至 1988 年期间生效(“国家卫生和福利部忠告:对健康的危害随着吸烟量而增加。避免吸入”),但这并不能否定烟草业在这段时间的民事侵权行为或民法的义务。很显然,一项自愿协议不能取消烟草业对它的消费者负有的长期民法责任。 如果目前加拿大的警语形式是不适当的,加拿大的新警语形式也不能给烟草业完全的庇护。根据关于警语规定的加拿大烟草法第 16 章说:这并不影响一个制造商或零售商在民法、议会法或省立法中的义务,即警告消费者使用烟草制品或烟草制品散发的烟雾可导致健康危险和影响健康。
    加拿大的烟草法规保留了民法的警示义务,而且比新的警示条文中规定的义务更具法律效力。本章是对烟草业在美国经常成功的以使用联邦标签法为借口逃避法律责任(“议会盾牌“)情况的部分反应。美国法庭规定:经议会通过的美国警语保护制造商不必承担提供比正在使用的更有意义的警语责任。 成功的辩解是:如果议会要求更有力的警语,议会就会制定有力的警语了。
    因此,尽管加拿大警语目前起了作用,但烟草制造商早就负有民法警示的责任,但他们忽视了这一责任。 Andr é Denis 法官在 2002 年决定否定烟草制造商关于烟草法和加拿大的烟草包装警语形式违反宪法的指责。他使用强有力的语言谴责制造商:“由于烟草公司仍不履行他们在这方面的责任,尽管他们了解烟草危害…烟草业知道这一点,但他们却什么也不说 (10) ,所以必须使他们执行这一责任 。”
    因此,对于长达几十年没有适当的警示,政府强迫烟草业于 1994 年执行世界上没有先例的第一代烟草警语。
    二 增加有关烟草危害的信息,消除欺骗
    烟草制品有一些特别的情况。其中之一是该产品具有独特的危害性。 烟草使儿童成瘾而且没有安全的使用界限。烟草制品的杀伤面很大,它使长期吸烟的每两人中有一人导致死亡。尽管如此,政府还是允许这些产品用一些精美诱人的包装或贸易标饰进入市场。通过包装的设计和图象给使用者及潜在的开始使用烟草的儿童和青少年一个信息是,里面的产品是正常、合法而安全的。
    一种有效的烟盒标签和警语形式能大大抵消诱人的包装造成的含糊保证。事实上,由于这些标签有良好的针对性,接受对象人数众多(在加拿大有 5 百万吸烟者以及他们的家人)以及这项措施花费少,这一警语形式有可能成为这个国家的最符合成本效益原则的公共卫生教育活动。
    警语标签至少有两个目的。第一,如上所述,任何一种警语形式都必须告知潜在的和现在的使用者烟草的危害性质和危害程度,包括患了烟草相关疾病的预后。第二个目的不如第一个目容易理解。任何有效的警语形式和包装改革一般情况下也应该去除包装中的欺骗部分,包括与低焦油系列销售有关的欺骗,如“清淡”“柔和”等的消费欺诈 (12,13)。但是,如果加拿大烟草包装上的原有颜色和设计足以表明这一产品比以前更安全或有破坏警语警示的危害,那么也应将这种欺骗去掉。
    尽管一些政府已经采取了一些措施减少烟草广告和促销,但大多数都忽视了烟草销售的关键问题即包装本身。所有的烟草广告、赞助和销售点促销都最终与包装上的颜色和图案或贸易装饰有关,就像刹车连着车轮一样。不管包装对今天的烟草业有多重要,由于禁止广告的大力实施,制造商将更多的把注意力集中在包装上。在加拿大,每年销售二十亿盒香烟,每盒上都有一个小广告。每次从衣兜或包里拿出一盒香烟(平均每个吸烟者每天拿出 20 次)都会看见广告。烟草包装每年使四百亿广告次进入加拿大市场,加起来毫无疑问会使其他的烟草促销和广告相形见绌。政府使用大的警语使信息更具吸引力并增加对危害的了解,这是合法的卫生目标。如果这些信息量正好降低了烟草业隐蔽在剩余的包装上的欺骗性,则公众健康可再次获益。即使政府,不管由于什么原因,觉得不能单独使用大的警语去消除烟草商标或包装上贸易标饰产生的推销力,他们至少应该意识到降低这种推销力是附带的健康益处。
    三 对烟草危害的认识程度
    尽管烟草制造商最近声称他们的企业正在向新的社会责任高度攀登,但很多违法行为仍一如既往。例如,在 Rothmans 的 2002 年度报告中,Rothmans Benson 和Hedges说:RBH 了解与吸烟有关的健康危害。吸烟者是在完全了解几十年来广为人知的危害情况下选择吸烟的。在宣称他的产品仅仅与疾病“有联系”时,制造商仍然假定:尚未证明烟草与疾病的因果关系。事实上,研究结果与以上论调恰巧相反。文献表明,许多吸烟者(包括开始吸烟的儿童和青少年)通常知道烟草制品“对你不好”。但是揭开这肤浅的了解你将会发现对这一致命的产品有明显的不正确的认识。
    世界银行对认识程度的解释是:
    最近的研究文献指出,高收入国家的吸烟者通常知道他们的疾病危害在增加,但与非吸烟者相比,他们判断的危害程度要小,而且也不太肯定。其次,尽管人们充分认识到众多吸烟者面临的健康危险,但是他们低估了这一信息与个人的关联,认为其他吸烟者的危险比自己的大。最后,来自各国家的证据表明,一些吸烟者可能在与其他健康危险相比较时,对吸烟对健康的危险产生了误解”。加拿大在1994年实施严肃的烟草警语改革时,开始吸烟者和使用烟草者缺乏可接受的认识程度。
    四 警语的背景
    在20世纪80年代初,加拿大是世界上人均消费烟草量最高的国家。但是,在1983年之后的10年中,该国的人均消费量迅速下降了,在1990年前的7年中下降了34%。4青少年吸烟率下降程度尤为突出,1981-1992年期间的吸烟流行率几乎上减少了一半。造成这种减少的有很多因素,其中包括国家于1988年辩论和制定了两个重要的烟草控制法案,即烟草制品控制法和非吸烟者健康法,以及通过了管理公共场所和工作场所吸烟问题的地方法规。烟草制品控制法禁止烟草广告和赞助。(遗憾的是该法中的一个漏洞给制造商提供了一个至今还在继续赞助的机会。2003年10月这一漏洞到期。)非吸烟者健康法有效地在联邦管理的工作场所(大约占所有工作场所的9%)禁止吸烟,其中包括联邦政府办公楼、银行、航空和铁路交通以及皇冠公司。
    在这些可贵的法律改革以前开展了控制烟草的大力宣传倡导活动。勿庸置疑,无论是公众讨论还是法律改革之后烟草消费都随之下降。但是,降低消费的最重要的单一因素很可能是从1983年到1991年间同时大大提高了国家、省和地区的烟草税。然而,遗憾的是,这10年来形成的势头及取得的健康成果在1994年荡然无存。在这一年,在烟草业的推动下,联邦政府和一些省为了反走私而大幅削减了烟草税。在加拿大很多地方销售的“半价烟”是减缓已形成的良好控烟势头的两个主要挫折中的第一个挫折。第二个挫折是1955年烟草制品控制法失效,当时加拿大联邦最高法院以5对4票的结果判决该法违宪。于1997年替代烟草制品控制法的烟草法是联邦政府应对烟草流行的法律基石。该法禁止大多数广告并赋予政府广泛的管理烟草业的权利,其中包括对烟草制品标签的管理。
    五 1994的加拿大警语
    由于在1988年6月通过了烟草制品控制法,加拿大卫生部制定了强有力的烟草警语形式,其中包括一条创世界先例的关于烟草成瘾的警语。但是在一次秘密的高级官员会议上,烟草游说者们将本来会使烟草警语彻底革命的成瘾警语和其他改革协商掉了。结果是正如继任的卫生部长Perrin Beatty 所说,警语形式如此精明的隐藏在包装盒上的各种颜色中,烟草业真是能为加拿大的军队上一堂“伪装”课。
    作为一种适当回应,Beatty 先生在1990年宣布了加拿大第一代特色警语。几乎在同时,这项改革便停下来了。推迟的原因是因为要实行一项反对危险措施,这项措施与烟草业声称的烟草制品控制法是违宪的有关。于是,非吸烟者权利协会、加拿大癌症协会和加拿大心脏与中风基金会领导了一场历时三年的护法运动,其中包括向联邦内阁部长各选区的百万住户发信。
    1994年,黑白文字形式的警语终于出现在香烟盒上。新的警语无疑在一定程度上模糊了加拿大多数地方在降低烟草税后出现的半价烟的极其负面的影响。遗憾的是,新警语的出现使得分别衡量削减税费的负面影响和从改进的警语中得到的正面影响变得更加困难了。
    按照国际标准,1994年生产的标签的确是引人注目的,因为它是开全球先河的烟草警语形式。该警语的面积不包括边在内是世界上最大的(占主要展示区的25%),而且第一次在包装盒的两个主要面分别印有英文和法文。警语的面积加上边线就各占两个主要面一整面的40%。这些警语被印在主要面的上部,即包装盒的主要位置,以显示其不可忽视的重要性。
    烟草业也在这些警语的压力下采用黑白颜色的标签,这样可预防制造商在彩色的包装盒上隐蔽警语。有一半时间警语印成黑字白底带3毫米的黑边。另一半法律要求印成相反的样子:白字黑底3毫米的白边,烟草业认为这种图案令人厌恶。
    1994年的警语形式还有另一个突破。烟草警语首次认可了烟草制品与疾病的因果关系(香烟致癌)。这些警语首先将吸烟流行的责任从个人习惯(吸烟)转移到烟草制品(“香烟致癌”)、最先警告吸烟成瘾(“香烟是成瘾的”)、最先确认环境烟草烟雾能引起无法医治的疾病(“烟草烟雾能引起非吸烟者的致命肺部疾病”)。由于与以前大体上看不见的警语显然不同,这些警语出现之初便震撼了这个国家。
    对烟草包装盒的注意没有随着这些改变而结束。当1994年削减烟草税以通过定价将走私者逐出市场时,要求下议院健康委员会审议用普通包装盒包装的烟草销售情况,(普通包装是指目前用来区别品牌的表面图案已经标准化的包装)。普通包装合并了标准包装盒基础颜色并去掉了任何商标颜色、图案和语言。1995年早些时候,该委员会曾建议使用普通包装,但烟草游说者尽力阻止了这项改革。有必要开展一项有针对性的宣传活动强制执行这一建议。
    六 2000年的加拿大警语
    法令的颁布与执行
    最近重申加拿大警语是后来的卫生部长Allan Rock 根据烟草法第15条和2000年6月的条例进行的。法令要求在法令颁布6个月内约50%的烟草包装必须使用新的警语。任何剩余的包装必须在1年内按此办理。这样就为烟草业处理生产和清理存货提供了一些灵活性。该法令对以盒、条和箱出售的烟草制品的标签作出规定,并适用于国内生产的和进口的产品。
    两种独特的警语形式
    加拿大的香烟包装盒有三种形式。在加拿大最常见的烟盒(尽管在其他地方不很知名)是外壳和滑道的设计,在加拿大市场的占有率达85%以上。香烟周围的滑道可在外壳内上下移动,多数公司的贸易标记印在外壳上。占有市场约10%的烟盒是也常见于其他市场的顶部上翻式的烟盒。软包装盒是第三种形式,占不到1%的销售量。
    机制香烟的加拿大新标签有两种独特的警语形式:(1)印在最常见包装的外壳上和顶部上翻盒或软包装的外部是外部形式;(2)印在滑道或活页上,然后装在顶部上翻包装盒内是内部形式。正如下面解释的那样,对一些占市场份额较小的烟草制品的要求不很严格。例如,漏洞使制造商不按顶部上翻盒要求把活页装在软包装盒内。这可能鼓励制造商转向生产软包装盒香烟,以避免采用内部警语形式/戒烟方式。
    外部警语
    法规要求用深色、图片和图表交替印制16种警语标签。这些标签要占用每个包装盒两个主要面上部50%的面积:一面是英文,另一面是法文(加拿大的两种正式语言)。这就是引起国际注意的警语。为了确定外部警语的大小和形式,进行了可观的特定人群测试和调查。吸烟者一致认为,带有图象的警语更可能影响他们的行为以及可能受诱惑而吸烟的青年的行为。他们也认为,大的警语对鼓励他们戒烟更有效。起初政府宣布警语要占两个主要面的60%。后来的研究提示警语占80%更有效。尽管如此,经权衡(这种权衡通常伴有政治性决定),卫生部长确定警语占两个主要面上部50%的面积。这些措施在大小和内容方面为全球树立了先例。
    内部警语
    加拿大卫生部为实现内部警语的潜能只进行了适度努力。内部警语包括交替印在常见的包装盒滑道上或装在顶部上翻式盒内的活页上的16条信息。当卫生团体向卫生部提出关于内部警语的建议时,他们建议任何交替印在内部的信息都应该使吸烟者感到“惊奇”,仅在购买后才能看到。由于这种特点,内部信息的影响只能由科学而合法的规定以及广告创意人员的技术限定。考虑到加拿大卫生部正在用这些警语开辟新天地,而且作为实行警语根据的烟草法在法庭上受到攻击,内部警语的实行不免小心翼翼。这些遏制因素使得内部信息局限为突出的文字,而没有深色、图片和图表。不论这一代警语的内部警语有什么样的局限性,政府的确开创了使用烟盒内部的先例。这使加拿大卫生部有可能在未来更加充分的发展内部警语的形式。
    信息的发布
    烟草业的文件披露了对有效警语的担心。英美烟草公司的一份文件说,警语“不应该提到与吸烟相关的具体疾病”。另一份文件说,“健康警语提到具体疾病的做法应该受到强烈抵制”。尽管有烟草业的反对,外部警语还是说出了具体的危险:成瘾、肺癌(两条信息)、心脏病、肺气肿、口腔疾病、中风、二手烟(三条信息)、孕产妇孕期吸烟(两条信息)、父母吸烟对儿童吸烟危险的影响,一条关于氰化氢的警语,一条“比例”信息(由烟草造成的死亡与造成可预防的死亡的其他原因的对比)。
    16条内部信息包括:9条鼓励戒烟的正面信息(每条信息都以“你能够戒烟”开始),7条补充外部警语的更加详细的信息,信息以疑问句导入,例如:“如果我得了肺癌,我生存的机会有多大?”“二手烟会伤害我的家庭吗?”“烟草会引起脑损伤吗?”
    为了保证印刷质量,法规特别规定“警语和健康信息”必须从加拿大卫生部的电子图象中获得,质量必须“尽可能的接近加拿大卫生部资料文件规定的色彩”。
    有毒成分标明栏
    除了上面描述的由警语占据烟盒主要面外,每盒要有一面书写关于仪器测定的各种烟雾成分含量的信息。在1994年使用的警语中,列出了3种毒物的含量:焦油、一氧化碳和尼古丁,这三种毒物是用国际标准组织的测试参数由仪器侧得的。后来认为国际标准组织的数字不能够提供有关吸烟者吸收的毒物数量的有意义的信息—‘轻淡’香烟也和‘普通香烟’一样有同样含量的焦油,当吸烟者调整吸入量和其他做法时可获得他们习惯的尼古丁含量。政府制定了一套新的测试参数,根据吸烟者代偿的实际情况确定大约的含量。决定2000年新的内容将包括既能显示国际标准组织的也能显示“实际参数”的含量范围。虽然这种措施能够使误导市场的手段(例如‘清淡’标记)不太容易与正式批准的焦油含量数相互混淆,但是仍然远不能令人满意。由两种检测方法获得的结果范围相差甚大,特别是高透气香烟更是这样,致使吸烟者乐观的认为他们个人的接触水平达到了这种范围的低点,他们以为换了香烟的牌子就可有利于健康,而这种情况实际上是不存在的。
    加拿大各卫生机构建议把国际标准组织的数字完全弃而不用。但是,加拿大卫生部不愿完全放弃政府实行多年的国际标准组织的系统。然而卫生团体希望在下一代警语中作出变化。同时,加拿大卫生部又把3种新毒物(苯、氰化氢和甲醛)列入烟草烟雾的监测范围,烟草业现在必须将它们写入有毒成分栏内。
    卫生部长 Rock 于2001年发表了一个调整管理的意向通知,表示了要禁止‘轻淡’和‘柔和’用语的意向。但是,由于部长的更换,迄今这项改革似停停滞不前。
    烟斗烟和雪茄
    这些烟草制品在加拿大市场上占有很小的份额,对警语的要求也不太严格。制造商必须交替使用带有图象、颜色和图表4种双语警语。Bidis、口嚼烟、口烟和鼻烟仅交替使用4种文字信息。
    每条香烟的警语
    每条香烟必须交替使用16种警语中的一种,警语要占各面面积的50%。要求每条香烟要有3种英文警语和3种法文警语,这些警语是从16种外部警语中选定的。由于包装的每一面都有警语,这样就可以防止制造商和零售商在销售点摆放它们的时候把没有警语的大的一面陈列出来。
    提示用语
    警语标签和标记的一个典型特点是使用提示用语,例如“注意”、“警告”或“危险”。几乎所有的加拿大信息都用“警告”或“避免危险”。提示用语“注意”的强烈程度还不足以说明香烟能够致人死地和使用不安全。“危险”表示有直接或迫在眉睫的危害或危险;因此这样的提示用语被认为是不合适的。提示用语往往是以某种方式加以突出的。从图象视觉而言,认为红色或黄色的“警告”或“避免危险”与背景颜色相搭配才是最有效的。例如,一些加拿大警语的红色提示在黑色背景下就消失了。应该使用黄色。
    警语的拟定者和附带信息
    加拿大卫生部拒绝了烟草业提倡的语言,因这种语言要说明警语是由哪个部门拟定的;例如,“公共卫生总监警告:吸烟会引起 …”或“国家卫生和福利部忠告…”。这种语言的排列形成了一个大块字组,使粗心的吸烟者忽视了警语的其他内容。因此,把警语拟定者“加拿大卫生部”用小体字置于警语的下方是明智的。加拿大卫生部拒绝了烟草业把“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塞入警语的企图,这是值得称赞的。政府认为烟草业试图把自己的产品定位为“供成年人用”,以鼓励青年人把吸烟作为进入成年的一种标志。
    警语过时问题
    随着时间的推移,警语标签就显得过时落伍。为了解决过时问题,在颁布2000年警语时,政府承诺在3年内改变和更新警语。
    七 干预措施的成功
    干预措施的目的是向正在吸烟和可能的吸烟者以引人注目的方式提供关于烟草制品危险的性质和程度的准确信息。面对着持续的烟草流行,政府试图起码部分解决制造商不能提供全面和正确的危险信息的问题。显然,要用很多年才能消除几十年形成的由疏忽和误导造成的影响;但是提供正确的警语本身对大众是有益的。
    警语对消费或吸烟率的短期影响不可能加以量化,因为还有一些实际上正在同时进行的其他的烟草控制措施,例如增税、工作场所禁烟和大众媒体的宣传。但是,令人吃惊的是,有众多的吸烟者和近期的戒烟者认为新警语是推动他们近期努力戒烟的“一个因素”或“一个重要因素”。
    吸烟者用通俗的语言说,“尽管不舒服,却也告诉我们真相和任何能帮助我们摆脱香烟的办法。”在颁布加拿大新警语前后完成的定量和定性研究发现:
    ● 吸烟者和潜在的开始吸烟者对使用烟草危险的性质和程度了解不够;
    ● 带有彩色图片和图形的大面积警语是至关重要的,首先能吸引对信息的注意,其次能增强戒烟的愿望;
    ● 带感情色彩的信息往往比统计数据更有效;
    ● 人性化的信息比非人性化的信息更有效;
    ● 有人物形象内容的关于危险的信息影响力更大(例如加拿大关于口腔疾病的警语);
    ● 与强烈的危险信息相结合的帮助戒烟的正面信息更有效。如果人们增加了对危险的担心,提出有望避免危险的建议自然会受到欢迎;
    ● 在市场上经过数月后,烟盒上的警语被看到的频率很高,被列为一种随意之中接触到的健康信息来源。
    八 阻止标签改革的企图
    反对标签改革主要来自三个主要方面:加拿大的3个主要制造商、加拿大烟草制造商委员会和烟草包装印刷业(他们受到他们的顾客--制造商的煽动或恐吓)。这是按照1999年向加拿大烟草制造商委员会主席和顾问提交的一份秘密报告中的一项计划实行的。该计划的一个目的是“阻碍并最终大幅修改政府提出的关于包装和销售点的法规”。文件清楚的表明要组织工会反对并“协调主要供应商开展反对包装法规的运动”。
    提出了各种各样的理由。值得强调的是,警语内容不是争论的焦点。制造商说,他们将不对语言文字进行辩驳,可能是因为他们认为,提出异议也不能得逞。他们企图阻碍改革的理由集中在:
    1. 占用包装盒上贸易标志的50%违反宪法,声称这侵犯了烟草业的商业言论自由,
    2. 宣称印刷业使用轮转凹版印刷术不能够满足加拿大卫生部关于印制深色警语的要求和烟草业商标的精美印刷要求,
    3. 威胁当印刷合同转向美国时就会失去工作。
    但是,不同于公开的关于包装的辩论,烟草业在有关警语的政治的斗争中并不突出所宣称的违反国际贸易法和知识产权规则的论点。
    不吸烟者权利协会和加拿大癌症协会领导的由100多个全国和地区卫生和人类服务组织组成的联盟对政府施加了压力,要求政府继续前进,反对烟草业阻止改革的种种活动。
    关于违反宪法问题的威胁,受到联邦司法部长和加拿大癌症协会委托的律师的反驳。为了反对印刷商及其顾客设置的阻碍,各卫生组织将印刷专家列入了支持者名单。通过香烟包装的制作过程证明可以在保护制造商商标颜色的同时印制警语,在这方面加拿大卫生部显示了领导作用。
    令人称奇的是,在议会通过了警语不久,失去工作的问题也烟消云散了。制造商通过对警语的法律攻击继续坚持他们的观点。他们的论点发展为从宪法角度对当时施行中的加拿大烟草法提出质疑。Denis法官在12月说,烟草业根据宪章的权利“不能够与政府保护大众健康的义务一样赋与其合法性”,并驳回了烟草业的所有质疑。
    九 产生2000年法令的原因
    在烟草控制的实际工作中,很多因素影响了政策的制定和各种干预措施的最后形式。由Bismarck 进行的一项观察说,人们可能不愿意看到两种东西的生产过程:香肠和法律。有若干原因影响了加拿大警语的发展,而且并不是所有的原因都是有健康根据的。在卫生部长Rock 宣布实行新警语之前,政府就因特许烟草赞助国际汽车赛的做法而受到严厉的批评。虽然部长与特许无关,但他是一位活跃的部长,想对烟草规定做出积极的贡献。在听取了由一个非政府卫生机构作的关于烟草警语的重要性和烟草市场上包装盒作用的重要性的全面汇报后,他于1999年决定对包装警语形式进行改进。
    不吸烟者权利协会、加拿大癌症协会和无烟加拿大医师组织领导了非政府组织对2000年警语改革的倡议。特别是不吸烟者权利协会制作了一个警语样板,加拿大癌症协会促成了与新警语有关的各种问题的重要研究。加拿大卫生部进行的研究包括非政府组织提出的各种建议。
    由于计划变动的内容很多,时间紧张很快成了一个问题。在急于完成的过程中,最后产品受到了以下因素的影响:立法时间紧张,没有足够的时间进行研究和测试,因反对危害而引起的诉讼以及对警语如何插入的不确定性等。例如,未能按承诺在程序的早些时候完成内部警语形式,这影响了警语形式的质量。
    尽管有这些问题,2000年晚些时候出现的产品是一种创造先例的形式,这种形式超过了当时任何国家的其他烟草标签形式。这一成功主要可归功于在公共政策制定中通常不被承认的一些因素,而我们却强调了其重要性。在警语系统中存在三种起作用的主要力量,这些力量携手合作,致力于开发一种杰出的警语形式。首先,我们有一个统一的卫生群体,坚持创造和开发一个有突破性的警语形式的样板,开展研究和对来自烟草业的反对形成对抗的压力。第二,有一位卫生部长和一位部长主要助理,他们承诺改革并担任政治领导,这对法令非常重要。第三,在加拿大卫生部有一个班子负责监督项目的完成,他们努力工作并承诺完成警语,如果没有这三方面任何一方的领导,就可能不会产生新的警语。
    十 建议
    根据我们对警语改革的经验,提出以下建议:
    1. 选择的警语要说明危害的性质和危险的程度。警语要提供关于具体疾病和患烟草病预后的信息。
    2. 在提供了引起担心的信息后,带来希望的戒烟信息更有效。但是戒烟信息不能掩盖上面第1点中提到的警语的目的。
    3. 要把疾病危险的原因归于制品(即香烟),不要归于个人的行为(即吸烟)。戒烟信息可强调个人责任。
    4. 任何警语的目标都不要忽略了非吸烟者。关于二手烟的警语与他们息息相关。非吸烟者的配偶、孩子和朋友会阅读警语并鼓励吸烟者戒烟。
    5. 警语要大并使用直截了当的语言、图画、颜色和图表。
    6. 警语的开头要使用适当的标记,例如警告。
    7. 个性化的信息最有效,例如 “香烟能杀死你!”。
    8. 在科学允许的范围内,应杜绝使用含糊的词语,例如,“与…有关”、“和…有联系”、“和…相关”。明确因果关系是重要的,例如,“香烟能使你得肺癌!”。
    9. 警语中应避免使用由难懂或冗长的语言组成的大块字组。
    10. 要考虑警语的位置。包装盒主要面的上部是个重要位置。这个位置可促进香烟销售。政府应为大众健康的利益而占用它。
    11. 二手烟(特别是由二手烟引起的疾病和死亡)和成瘾是两个警语主题,这两个主题使烟草业特别不舒服。
    12. 白字黑底的文字警语比黑字白底的文字警语更引人注目,特别是如果加上白边更是如此。杜绝把文字信息隐蔽在包装盒的颜色中的企图。
    13. 欺骗能破坏警语。应禁止欺骗性宣传或图案(例如,‘清淡’或‘柔和’等描述)。
    14. 正象烟草业在包装上使用有创意的商标一样,警语也应使用有创意的形式(例如:在烟盒内放置令人惊奇的信息)。
    15. 警语应经常交替使用。应有计划的经常更换警语以避免出现过时的信息。
    (袁本立 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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